
期刊简介
《中国医疗美容》CN11-6007/R月刊,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定学术期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认定的“A类”学术期刊,属于医药卫生类临床医学期刊。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名誉会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张志愿为本刊主编;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成形外科(整形外科)主任赵振民教授,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副院长王建六教授,中日友好医院口腔医学中心主任徐宝华教授,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妇科微创中心主任段华教授,湖南省人民医院整形科主任谭军教授,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皮肤科副主任吴文育教授,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整形外科主任亓发芝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整复外科副主任李圣利教授为本刊副主编(排名不分先后)。邮发代号82-366。目前为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收录。本刊为唯一的国家级的涵盖医疗美容全学科的学术期刊,办刊着眼于医疗美容学科的未来发展方向,以新理论、新技术与临床经验相结合的模式推动医疗美容的稳步、健康发展,以百家争鸣为方针给予医疗美容工作者一个互动交流的平台。刊登文章以近年重点基础研究、技术开发研究为主,辅助医疗美容工作者临床、科研决策。
个人出书申请的书号是不是一次性收费?
时间:2023-12-08 10:05:01
个人出书申请的书号是否一次性收费?
1. 背景
近年来,随着出版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个人或小型出版机构开始涉足出版领域。其中,申请书号成为了许多作者和出版机构关注的问题。有人认为,个人出书申请的书号是一次性收费,可是真的是这样吗?
2. 现状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现行法律法规对于个人出书申请的书号的收费规定。根据《全国出版物目录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书号是全国出版物目录管理的统一编号,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指导,由中国标准出版社负责实施颁发,符合出版物登记条件的,应当颁发新书号。从规定中可以看出,个人出版物申请书号同样需要符合出版物登记条件,因此需要进行申请。
然而,对于书号的收费问题,规定并未做出明确规定。但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上的《关于国内书号价格的几个问题的说明》中明确规定了书号价格。
根据《关于国内书号价格的几个问题的说明》规定,书号的费用包括两部分,即首次颁发费和更改费。其中,书号的首次颁发费是按照出版物所属类别和出版时间分段计费。一旦颁发了书号,即为永久性的标识符,不需要再次交纳首次颁发费。
3. 结论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得出结论:个人出书申请的书号不是一次性收费,而是按照首次颁发费的标准进行收费的。一旦颁发了书号,即为永久性的标识符,不需要再次交纳首次颁发费。
虽然书号不是一次性收费,但相比于整个出版过程中所需的费用,书号的收费是较少的一部分。因此,作者或出版机构可以适当考虑书号的收费问题,以便更好地完成出版物的出版和推广工作。
4. 建议
除了了解书号的收费问题外,个人或小型出版机构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在申请书号前,要确保出版物符合出版物登记条件。
2)要注意书号的使用和管理,以免书号被误用或遗失。
3)要及时更改书号信息,如出版物名称、出版周期、页数等变更时,需要及时更新书号信息。
4)要与具备实力、信誉良好、服务质量高的出版服务机构合作,以确保出版物的质量和正常出版推广。
5)结论
个人出书申请的书号是按照首次颁发费的标准进行收费的,不是一次性收费。尽管收费金额较少,但在出版物申请过程中,作者或出版机构还需关注出版物登记条件、书号的使用和管理,以及与出版服务机构的合作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