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中国医疗美容》CN11-6007/R月刊,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定学术期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认定的“A类”学术期刊,属于医药卫生类临床医学期刊。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名誉会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张志愿为本刊主编;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成形外科(整形外科)主任赵振民教授,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副院长王建六教授,中日友好医院口腔医学中心主任徐宝华教授,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妇科微创中心主任段华教授,湖南省人民医院整形科主任谭军教授,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皮肤科副主任吴文育教授,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整形外科主任亓发芝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整复外科副主任李圣利教授为本刊副主编(排名不分先后)。邮发代号82-366。目前为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收录。本刊为唯一的国家级的涵盖医疗美容全学科的学术期刊,办刊着眼于医疗美容学科的未来发展方向,以新理论、新技术与临床经验相结合的模式推动医疗美容的稳步、健康发展,以百家争鸣为方针给予医疗美容工作者一个互动交流的平台。刊登文章以近年重点基础研究、技术开发研究为主,辅助医疗美容工作者临床、科研决策。
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
时间:2023-04-14 08:43:53
据国家疾控局微信公众号12日消息,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12日印发《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4月版)》。
指引提出,科学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重要措施。根据《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要求,为指导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有效保护公众健康,指引如下:
一、应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
1.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或核酸检测阳性期间。
2.出现发热、咽痛、咳嗽、流涕、肌肉酸痛、乏力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期间。
3.生活、工作或学习的社区、学校发生聚集性疫情时。
4.前往医疗机构就诊、陪诊、陪护、探视时。
5.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
6.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及托幼机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重点机构医护、餐饮、保洁、保安等公共服务人员工作期间。
二、建议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
1.乘坐飞机、火车、长途车、轮船、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
2.进入超市、影剧院、客运场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场所时。
4.参加人员来源较广、流动性较强且没有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的大型会议或活动举办时。
三、可不佩戴口罩的常见情形或场景
1.露天广场、公园等室外场所。
2.人员相对固定的室内工作场所和会议室等。
3.参加人员来源较广、流动性较强但有明确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的大型会议或活动举办时。
4.对于定期开展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的特定人员,如庆典活动演职人员、仪仗队队员等,在参加大型活动时。
5.进行运动的人员,佩戴口罩可能导致呼吸困难时。
6.3岁及以下婴幼儿。
7.学校师生在校期间。
四、口罩选择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和疑似感染者建议佩戴N95或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的口罩(无呼吸阀),其他人员建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五、其他注意事项
1.除以上情形或场景外,个人可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和需求自主选择是否佩戴口罩。
2.心肺功能障碍人员应在医生指导下佩戴口罩。
3.有关公共服务人员所在机构应当为其配备符合相关要求的口罩,并设立独立废弃口罩收纳装置。
本口罩指引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优化调整。各地各部门可根据本地和行业实际,参照本口罩指引制定本地和本行业的口罩指引。